东华理工大学晨检制度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发布者:周瑶发布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240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校晨检制度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一、学生晨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1、每天早操时,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报告校医院和学工处,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明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填写晨检统计表,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计表后统一交各学工秘书,于上午9:30前交校医院。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经校医院开具疾病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1、各学院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各学院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学院教职工晨检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交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30前交校医院。

三、校医院晨检工作制度:

1、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统计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由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由传染病商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直报。